楊潤雄證實朗思於崇正中學長沙灣校舍違規辦學 涉最多200中小學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12 19:47

最後更新: 2018/11/12 19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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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潤雄表示,上周五派員到現場調查後發現屬違規辦學後,已盡快採取行動。(資料圖片)

朗思國際學校疑在私校崇正中學的長沙灣廣利道校舍,違規營運中、小學,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證實,教育局於9月收到投訴,上周五派員到現場調查後發現屬違規辦學,已即時要求停止辦學活動,共100至200名中小學生受影響,局方會依法處理懲處。

楊潤雄表示,局方於9月收到投訴,經過初步調查,並在上周五到現場視察進行正式調查,發現有學校未得到教育局批准,在另一個校舍營辦課程,無論課程或校舍均未得到批准,所以局方已即時要求停止有關活動。

楊指出,有關做法屬違規辦學,局方會嚴肅處理,並根據法律處理懲處。被問到為何這麼久才發現問題,楊指局方在調查後已盡快採取適當行動。

楊表示,事件中共100至200名中小學生受影響,局方正協助受影響學生盡快找到學校,而崇正中學已表示願意接收希望在該校就讀的中學生,朗思位於九龍城的小學亦會盡量取錄其學生,強調是在其可容納的範圍內取錄學生,若有其他學生需要教育局幫助,他們亦會盡量提供協助。

根據《教育條例》,任何人如屬非註冊學校或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,或任何人如管理或參與管理一間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250,000元及監禁2年。

教育局表示,從未收到其他機構擬在崇正中學校舍營辦學校的申請。一般而言,就學校名稱的更改,須由校監提出書面申請,並提交相關文件以作補充,而崇正中學曾先後在2016年及2017年向教育局申請改用不同校名,教育局曾多次跟進,要求崇正中學盡快提交有關文件,惟崇正中學最終於今年10月底主動向教育局撤回更改學校名稱的申請。